特殊类型招生
山东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0-12-14 点击数: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山东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1.田径(0-28人)

小项

各项计划

小项

各项计划

100米

0-6人

200米

0-4人

400米

0-6人

800米

0-4人

1500米

0-4人

5000米

0-4人

100米栏(女子)

0-3人

110米栏(男子)

0-3人

400米栏

0-4人

跳高

0-4人

跳远

0-4人

三级跳远

0-4人

铅球

0-4人

铁饼

0-4人

2.男子足球(0-11人)

位置

各项计划

位置

各项计划

守门员

0-2人

前卫

0-6人

后卫

0-6人

前锋

0-5人

3.男子篮球(0-5人)

位置

各项计划

位置

各项计划

中锋

0-3人

前锋

0-3人

后卫

0-2人



4.女子篮球(0-5人)

位置

各项计划

位置

各项计划

中锋

0-2人

前锋

0-3人

后卫

0-2人



5.游泳(0-10人)

小项

各项计划

小项

各项计划

100米自由泳

0-2人

200米自由泳

0-2人

400米自由泳

0-2人

800米自由泳

0-2人

1500米自由泳

0-2人

100米蛙泳

0-2人

200米蛙泳

0-2人

100米仰泳(女子)

0-2人

200米仰泳(女子)

0-2人

100米蝶泳

0-2人

200米蝶泳

0-2人



6.男子排球(0-6人)

位置

各项计划

位置

各项计划

二传

0-1人

主攻

0-4人

自由人

0-1人



注: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运动项目及小项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一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3.专业运动员(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四名,或运动技能达到健将。

(二)男子足球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1人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注:足球项目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三)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5人制)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5人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注:篮球项目不招收曾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不招收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及曾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四)游泳

1.获得国家健将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二名。

3.专业运动员(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过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必须达到第一条标准。

(五)男子排球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注:排球项目不招收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或参加竞技系列赛事(含沙排,下同)的运动员。系列赛事包括但不仅限于甲A联赛、大奖赛、锦标赛、冠军赛、青年比赛、U21、U20比赛等;入学前以中学学校为全称队名参赛者不受此限。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 - 2020年12月31日 12:00

2.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3.报名材料: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等。

需上传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教练员、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上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

(4)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料(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后截图上传,查询网址为:http://ydydj.univsport.com/);

(5)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一次比赛相关材料即可;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标出;如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扫描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现场报到时必须提供整册原件;集体项目须提供主力证明。)

4.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组织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相关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请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考试。

5.足球、游泳项目统测。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足球、游泳项目的校考,相关考生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统测,请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考试。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学校将组织各项目专家组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初审结果查询。考生请于2021年1月5日-6日12:00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初审结果,确认参加考试并缴纳测试费(120元)。

3.准考证打印。确认参加测试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7日-8日登陆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4.报到、测试安排

(1)田径

时间:2021年1月9日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田径场

(2)篮球、排球

时间:2021年1月10日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综合体育馆

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需调整测试时间地点则另行通知。

报到测试时须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最高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5.候选人名单公示。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资格,并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候选人。

五、录取政策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需求、各项目对不同位置或小项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录取办法: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在专项测试中达到要求,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单招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者予以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予以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其余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对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以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录取专业:

排球运动员录取专业为公共管理类(青岛校区就读);其他项目运动员录取专业为工商管理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考生须按此要求填报专业志愿,且须服从调剂,录取后不可更改。

六、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及七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入校,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2.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供保险单据原件备查。

3.考生报到时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从严查处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4.凡报考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5.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7.合格考生必须签订《山东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认定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等活动的义务和责任,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相关协议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531-88364422,电邮:jjc@sdu.edu.cn)。

10.本简章与教育部2021年相关文件如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电话:0531-59626977;传真:0531-88564787

电邮: sdbkzs@sdu.edu.cn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7923号

电话:0531-88395374

电邮: lituojian@sdu.edu.cn

网址:https://www.tyb.sdu.edu.cn/